四川眉山、广元、达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1月1日起
此前,遂宁、内江、资阳、甘孜
等地均已发布最新调整
近期,眉山、广元、达州等地也公布了最新标准
一起再来看看吧
01
眉山市
图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 〕4号)规定,经研究,眉山市政府决定对眉山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眉山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2200 元(每日101元)。
二、眉山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22 元。
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展开全文
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政策原文:
主要调整内容
此次调整后,眉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 原1970元/月(每日91元),调整为 2200元/月(每日101元);
眉山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原21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
02
广元市
图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要求,结合广元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广元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广元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每日101元)。
二、调整后的广元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2元。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执行时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前了,最低工资未达此标准的,按此标准执行。
政策原文:
主要调整内容
将广元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70元/月(91元/日)调整为2200元/月(101元/日);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1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
03
达州市
图源:达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精神,经研究,达州市政府决定对达州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达州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200元(每日101元)。
二、达州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每小时22元。
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政策原文:
主要调整内容
将达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70元/月(91元/日)调整为2200元/月(101元/日);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1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此处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一定程度影响着
加班费、失业金、试用期薪资、带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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