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7,723,949.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9.9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业发展,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谷物、豆类、油料等作物的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肥料制造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牲畜饲养等。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是经国家经贸委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国有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司是耕地发包主体,公司授权农业分公司具体实施耕地发包工作,家庭农场(农户)通过与农业分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承包公司耕地,家庭农场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按照公司统一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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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39亿元,同比增加2.94亿元,增长5.83%;实现利润总额11.03亿元,同比减少0.08亿元,下降0.7%;实现净利润10.86亿元,同比增加0.02亿元,增长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7亿元,同比增加0.23亿元,增长2.21%。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9.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6亿元,增长3.17%;负债总额13.8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17亿元,下降1.2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77.9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94亿元,增长3.92%;资产负债率15.39%,较上年末减少0.69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忠峙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马忠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启臻先生、独立董事王吉恒先生、独立董事郭丹女士、独立董事刘雪娇女士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3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六、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拟聘任李金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计提应收控股子公司麦芽公司和鑫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马忠峙先生、董事王守江先生、董事高建国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2025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22-2024年任期激励考核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一)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年薪兑现情况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中规定,以基本年薪作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即:2024年度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本年薪×1.91×1.50。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90%确定;其他副职负责人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80%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

(二)2022-2024年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情况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中确定的任期激励收入兑现与任期两项考核评价指标挂钩,为两项考核指标提取比例之和,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提取比例,即:2022-2024年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0.3。监事会主席任期激励收入按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的90%确定;其他副职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按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的80%确定。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支付,在任期考核结束后分3年平均支付。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长马忠峙先生、董事高建国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5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黑龙江善粮味道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退出的议案

2017年3月10日,中南建设区块链农业发展(深圳)合伙企业与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黑龙江北大荒区块链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黑龙江善粮味道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粮味道”),自成立以来经营业务开展未能达到预期,现已停止经营。公司与中南建设区块链农业发展(深圳)合伙企业协商,拟以转让认缴权的方式退出善粮味道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开展退出善粮味道股权工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5年4月22日下午14:3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李金宝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李金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金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金宝先生已获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职业素养等情况均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李金宝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联系电话:0451-55195980

邮箱:sse600598@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李金宝先生简历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李金宝先生简历

李金宝,男,汉族,1981年5月生,2004年参加工作,东北农业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金融经济师。历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庆丰分公司办公室主管,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办、主管、副主任,职工监事,风险控制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卫东,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和项目合伙人宋卫东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宋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2023-2025年度审计机构,参考2022年价格并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为2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与2023年、2024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开招投标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期审计费用合计280万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应收控股子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度母公司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和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资产状况等因素,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应收上述2家子公司欠款计提坏账准备8,058万元,计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当期损益,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损益,其中:计提应收麦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7,275万元;计提应收鑫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783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应收控股子公司麦芽公司和鑫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应收控股子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麦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

截至2024年末,麦芽公司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88,620.76万元,公司延续采用“对其应收款余额扣减麦芽公司年末资产总额的差额”方法测算,应计提坏账准备53,915.12万元,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46,641.19万元,差额7,273.93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本次拟对其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275万元。

(二)计提应收鑫都公司欠款坏账准备

截至2024年末,欠公司经营周转资金余额10,680.84万元,公司累计已对其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019.31万元,应收款净额为3,661.53万元。按照公司2016年12月与鑫都公司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及2017年11月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鑫都公司以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在建房产和哈尔滨丽水雅居房产抵顶公司的全部债务。哈尔滨丽水雅居剩余在售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抵债房产,包括4套商品房门市和276个车位。

公司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哈尔滨丽水雅居项目上述剩余可抵债房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77号)结果,按照评估价值3,087.48万元(不含增值税)扣减销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208.24万元之后,测算可收回金额为2,879.24万元,本次拟按照不能收回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783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应收控股的麦芽公司和鑫都公司的欠款计提坏账准备8,058万元,仅减少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8,058万元,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净利润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子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及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和抵债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00.4万元,包括公司总部计提5,020万元;宝泉岭等4家农业分公司计提185.58万元;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计提1,949万元;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计提162万元;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计提507.18万元;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有公司”)计提76.64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总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公司总部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20万元,其中:计提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抵债房产减值准备3,610万元;计提对参股子公司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10万元。

1.计提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抵债房产减值准备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取得的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抵债房产账面原值41,819.6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588万元,账面价值21,231.66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58号)结果,其评估价值(不含增值税)为17,824.78万元,存在减值。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相关税费201.42万元之后,测算该抵债房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7,623.36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3,610万元。

2.计提对参股子公司浩化公司投资减值准备

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4,957.09万元,其中:投资成本50,437.34万元,损益调整-20,893.2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4,587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2546号)结果,公司总部对其股权投资存在减值。按照股权评估价值14,410.06万元及目前实缴出资比例94.02%,测算该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13,548.34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410万元。

(二)农业分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24年,宝泉岭等4家农业分公司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5.58万元,其中:宝泉岭分公司计提29.25万元;八五三分公司计提37.76万元;七星分公司计提98.97万元;八五六分公司计提19.6万元。

1.宝泉岭分公司计提情况

宝泉岭分公司于2024年开展有机种植业务,有机农产品存货账面总成本为64.55万元。经测算,有机农产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35.3万元,拟按照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25万元。

2.八五三分公司计提情况

八五三分公司于2023年开展湖羊养殖业务,截至2024年年末,育肥羊存栏量账面成本为78.22万元,预计未来还要发生的饲养成本为0.64万元。经测算,预计现存栏育肥羊的可变现净值总额为41.1万元。拟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76万元。

3.七星分公司计提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七星分公司现有库存水稻账面总成本为312.96万元,经测算,预计其可变现净值为239.71万元,拟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25万元;现有库存玉米账面总成本为753.12万元,经测算,预计其可变现净值为727.4万元,拟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72万元,以上水稻和玉米两项存货共计提跌价准备98.97万元。

4.八五六分公司计提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八五六分公司有机水稻现有库存账面成本为52.32万元,经测算,该批有机水稻可变现净值为32.72万元。拟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种植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6万元。

(三)麦芽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麦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秦皇岛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麦芽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49万元,其中:麦芽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5.8万元、计提抵债房产减值准备1,469.4万元;秦皇岛麦芽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8万元。

1.麦芽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哈尔滨平房工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8.2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 030059号)结果,麦芽公司哈尔滨平房工厂共有90项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该90项资产账面原值19,134.87万元,累计折旧8,288.41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068.71万元,账面价值为7,777.75万元,评估价值为7,458.02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58.47万元之后,测算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7,399.55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378.2万元。

(2)计提海拉尔房产减值准备57.6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61号)结果,海拉尔房产(建筑面积255平方米)存在减值,其账面原值442万元,累计折旧84.3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30万元,账面价值为227.7万元,评估价值为172.1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1.95万元之后,测算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70.15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57.6万元。

2.麦芽公司计提抵债房产减值准备

(1)计提位于二九一农场龙脉小区抵债房产减值准备1,439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99号)结果,二九一农场龙脉小区的700套抵债房产中有697项抵债房产存在减值,该697项抵债房产账面原值11,371.9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496.42万元,账面价值为5,875.53万元,评估价值为4,891.33万元(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454.58万元之后,测算可收回金额为4,436.75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439万元。

(2)计提位于肇东市忠信国际小区抵债房产减值准备30.40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61号)结果,抵债房产(建筑面积491.08平方米)存在减值,其账面原值432.88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25万元,账面价值为207.88万元,评估价值为179.55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2.03万元之后,测算可收回金额为177.52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30.4万元。

3.秦皇岛麦芽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秦皇岛麦芽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60 号)结果,秦皇岛麦芽公司共有27项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该27项资产账面原值8,759.19万元,累计折旧2,853.9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482.14万元,账面价值为4,423.09万元,评估价值为4,408.34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29.05万元之后,测算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4,379.29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43.8万元。

(四)鑫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鑫亚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2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3.2万元;计提抵债房产减值准备28.8万元。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库存亚麻布跌价准备130万元。鑫亚公司现有库存亚麻布账面余额184.82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8.96万元,账面价值为155.86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63号)结果,其评估价值为26.54万元(不含增值税),存在跌价。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0.43万元之后,测算该批库存亚麻布的可变现净值为26.11万元。拟按照测算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130万元。

(2)计提库存酒跌价准备3.2万元。鑫亚公司现有库存酒账面余额38.84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2万元,账面价值6.82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62号)结果,其评估价值为3.71万元(不含增值税),存在跌价。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0.06万元之后,测算库存酒的可变现净值为3.65万元。拟按照测算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3.2万元。

2.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位于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抵债资产减值准备22.5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90号)结果,抵债资产中有11项资产存在减值,该11项资产账面价值198.49万元,评估价值为178.1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2.01万元之后,测算其可收回金额为176.09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22.50万元。

2.计提位于牡丹江市诗苑新城小区抵债房产减值准备5.80万元。该抵债房产账面原值326.3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50万元,账面价值76.30万元。根据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100号)结果,其评估价值为71.35万元(不含增值税),存在减值。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0.81万元之后,测算其可收回金额为70.54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5.80万元。

3.计提位于黑龙江省青冈县中和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0.5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30096号)结果,抵债资产中有1项资产存在减值,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为0.68万元,评估价值为0.2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预计处置费用0.02万元之后,测算其可收回金额为0.18万元。拟按照测算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拟计提减值准备0.5万元。

(五)鑫都公司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截至2024年末,鑫都公司预付账款挂账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余额507.18万元,此款项是鑫都公司与其合作开发“绿荫芳邻”项目产生的往来款项。近几年鑫都公司向该公司函证往来账项时,对方不予回函或回函列示“账面无此金额”。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注销登记。据此拟将此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六)北有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截至2024年末,北有公司账面存货中有机大豆和有机水稻账面成本合计为142.72万元。经测算,库存有机大豆和水稻的可变现净值为66.08万元。拟按照测算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64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7,900.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7.52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43,974,622.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业绩以及对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7,723,949.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9.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实际,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1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9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购买情况预计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9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类凭证、国债逆回购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2025年度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宜,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经理机构报告,以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业务监督与风险控制等内容。坚持“规范管理、量力而行、防控风险、 保值增值”原则,规范业务管理,强化风险控制。

3.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理财交易标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每笔理财业务均需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审批和执行,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6.中介机构及公司法律、内审等部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审核、审计和监督,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进行检查与核实。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开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会计核算将严格遵守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真实客观的反映理财业务本金及收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1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前期及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前期及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1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5年4月18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 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顾宁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主责主业,经营提质增效

公司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粮食,中国饭碗”的殷切嘱托,时刻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坚决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粮食生产、耕地发包经营等核心业务,持续提升经营效益,高质高效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建设。

2025年,公司将立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围绕主营业务,推动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按照“稳面积、提单产、提品质”总要求,结合域内总结的高产模式,计划在16个农业分公司分类打造“三大作物”高产示范点144个,打造万亩片100个,整建制推广面积100万亩,力争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通过依法合规优化土地承包机制,科学设定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水土资源利用率和机械使用效率,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二、持续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自上市之初,公司就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分红金额分别为7.11亿元、7.47亿元、7.82亿元(以上均为含税金额),分红比例分别为82.93%、76.55%、73.53%。2002年上市以来,公司通过IPO、发行可转债合计募集31.1亿元,累计现金分红101.79亿元,对股东的累计回报已经超出募集资金的227%,出色履行了回报股东的使命,并荣登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真诚回报榜”榜单。

2025年,公司将根据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努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对于“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部署,不仅为破解耕地资源约束、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根本路径,更通过“技术革新+要素重组”的双轮驱动,推动全行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加速转型。公司始终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探索适合公司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研究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与院企、高校等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交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好适用性技术推广及应用,提升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到位率,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的引进与培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四、畅通交流渠道,高效传递信息

近年来,公司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的优势,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让投资者多渠道了解公司最新动态。针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通过回复上交所“E互动”平台提问、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见面会和投资者热线等形式,进行细致的解答和记录,加强与中小投资者和基金公司、券商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建立了更加稳定、健康的投资者关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5年,公司将继续强化投资者管理工作,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年度、季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黑龙江证监局等组织的集体路演、投资者交流等活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对行业和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五、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治理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机制、结构建设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

2025年,公司将继续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继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黑龙江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强化“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落实责任,以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七、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0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马忠峙先生、董事王守江先生、董事高建国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事项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票)赞成通过此事项。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黑龙江北大荒现代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4号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饲料、粮食、农业机械设备、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加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贸易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

2.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应天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87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新华街江滨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树木种植经营;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水生植物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装卸搬运;粮油仓储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肥料销售;休闲观光活动;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服务;畜牧机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河道采砂;木材采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兽药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水产养殖;饲料生产;食品生产;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

3.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培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化肥种子农药大市场A区07、0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谷物种植;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土地整治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灌溉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化肥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用薄膜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气象观测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导航终端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停车场服务;包装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办公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标准化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销售代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大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4.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黑龙江省双峰农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灌溉服务;农用薄膜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肥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5.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朗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局直4委学府路8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油料种植;花卉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薯类种植;豆及薯类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灌溉服务;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木材销售。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木材采运。

6.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玖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农场场部第013调查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大数据服务;润滑油销售;粮食收购;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农业机械租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农用薄膜销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农业管理;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

7.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公司类型:内资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卢一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95号黄河绿园小区A区4号办公楼4、5、6、7层

经营范围: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8.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曙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70,528.19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21号

经营范围: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载人类:航空医疗救护、航空护林、空中游览、跳伞飞行服务、个人娱乐飞行;其他类:城市消防、人工影响天气、航空摄影、空中巡查、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通用航空货运、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

9.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允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3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10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住房租赁;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销售农产品,接受保险和航化服务等与农业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交易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5-01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制订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2025-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5-2027年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07元;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7元;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未发生亏损且未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三)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四)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3.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既定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六)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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